校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
校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
现将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鄂纪发﹝20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党支部和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年终考评等活动,迅速组织所属人员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将有关纪律规定告知全体人员,特别是对“十二个严禁”的纪律要求要做到人人皆知。对因工出差、休假的同志要电话告知,务必人人打招呼,当面敲警钟,切实做到早提醒、早防控、早制止,防患于未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七+一”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要求,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假期公车定点封存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等现象;校纪委监察室要加强执纪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金沙国际官网手机网址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确保全省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廉洁平安的节日,杜绝“节日腐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现就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循“十二个严禁”,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片、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二、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结合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融入到党的活动和日常管理之中,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严管厚爱体现在严格监督之中,真正把管党治党的阵地前移到纪律防线上来。